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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全覆盖工作总结

2017/4/11  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佚名  阅读:次  【打印此页】

细观我市,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体系初步建成,各项制度基本健全完善,运行机制已经开始启动。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新模式,不但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,也为全市基层法治化水平的稳步提升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能力的加强,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紧紧围绕基层工作大局,从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利益的法律问题出发,拓展服务领域,全面推进了聊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。为畅通基层诉求渠道,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解决问题,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。


工作初期,村干部及周边群众都还不太了解此项工作的具体职能和重要作用。为此,在走访村居签订顾问合同过程中,向村委会发放市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农村法律顾问的文件通知,为村两委人员和村民讲解文件要求和精神,让村民充分了解村法律顾问的作用。为顺利推进聊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,司法局也组织将村法律顾问律师的照片、姓名、联系电话等制作公示牌,方便人民群众能随时随地与律师联系,得到法律方面的咨询解答。


法律顾问作为各村解决纷争、处理村委事务的法律代言人,主要为村(居)委会提供政策、法律咨询;帮助开展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创建工作;指导、协助调处涉及法律关系的矛盾纠纷;定期对村干部和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等。通过现场咨询、发放传单、结合典型案例阐释法条等形式,积极利用所学法律知识服务广大人民群众,并且积极举办法律讲座,为广大村民讲解法律法规知识,营造了学法、知法和依法维权的良好法制氛围,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,如今在沙镇正有越来越多的村民习惯于“有法律问题找律师”。


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,切实体会到基层法律服务存在一定的难度:


1、农民文化低、接受法律知识难度大,观念上的偏差远。农民片面认为法就是惩罚,法与我无关,我学法有何用等,不少群众对法律学习根本没有兴趣,法律意识不强,产生纠纷后不愿走正规的法律渠道化解矛盾。


2、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,留守农村的主要是年老体弱、接受能力更差的底层农民。


3、农业生产经营趋于多样化,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,农民时间由个人自由掌握,农忙时早出晚归忙耕种,农闲外出打工做生意挣钱。生产劳动的季节性和家务劳动的时间性强,广播电视等常规媒介播放的普法知识,又常与生产劳动时间而错过。


为顺利推进基层法律全覆盖工作,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:


一、加强队伍建设。首先,优化法律服务人员结构,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。依靠政策和服务环境吸引优秀的律师、法律工作者乐意服务基层。其次,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律素质,让他们成为农民身边的法律骨干。再次,加快培养一批农村法律明白人,保证每8-10个农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。最后,发挥农村“三老”优势,聘请德高望重的老干部、老党员、老教师担任法制宣传工作志愿者,宣传普及法律常识,协调处理邻里之间的各类纠纷。在农村形成法律顾问、法律骨干、法律明白人和法律志愿者组成的多层次法律服务队伍架构体系,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。


二、抓好普法教育,普及法律常识,进行涉法事务疏导、实现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置,真正把各矛盾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阶段,以期避免和减少大量的各类上访事件发生。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、法律咨询服务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,为群众零距离提供公益性、均等性、普惠性、便利性的基层法律服务。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,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,不可能一蹴而就。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,寻找普法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切入点,有效地解决农村农民不想学法、学不进法、用不上法的状况。首先,运用多形式、多途径宣传法律法规,让农民眼里看得到、耳里听得到、脑里想得到。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,加快法治文化建设步伐,探讨农民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。其次,要开展以案说法,调动农民的学法热情。再次,要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,一方面让他们学到的法律常识影响到家庭长辈;另一方面,也极早培养下一代农民的法律素养。最后,要针对农村村民社会生产、生活 “各自为阵”、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,开展“便民、近民、利民”的“送法入户”活动。


三、实现由分散提供法律服务向集中、一站式提供法律服务的转变,实现由提供单一的法律服务向提供综合性、多功能法律服务的转变。做好村民委员会的“高参”,为农村治理工作建言建策, 协助村民委会做好调解工作等。围绕当前农村经济建设、 社会交往等活动中产生的纠纷,尤其是围绕农村土地征用、房屋 拆迁、安臵补偿等影响面较大、影响社会稳定等较大问题上,在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,要依法做好说服和劝解工作,防止矛盾激化。


四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,实现网络服务平台一点通。发挥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杂志等传统媒体作用,利用网站、手机、微博、户外频媒、移动传媒等新兴媒体,创设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,提高城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、渗透力和实效性。积极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,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、感染作用,引导城乡群众树立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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